1月14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一、任命
刘东杰为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
张健为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兼职副主任委员;
郑国艳为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李昀为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苏忠良为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兼职副主任委员;
龙海涛为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
刘莉为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兼职副主任委员;
吴继超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史春亚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刘衽伟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姚芳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庆祥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一品人民法庭庭长;
汪娇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霍袁平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钟婧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向勇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接龙人民法庭副庭长。
二、免去
吴继超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史春亚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衽伟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姚芳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庆祥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一品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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