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街道:人大代表为农村集体资产戴上“法律安全帽”_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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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街道:人大代表为农村集体资产戴上“法律安全帽”

4月8日,莲花街道天明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会。区人大代表李超围绕《条例》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用得上的实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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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人员,原则上不再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参与集体收益分红。”针对村民最关心、最敏感的集体收益分红资格问题,李超结合《条例》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条款,为村民分红资格作了专业解读。不少村民认真记录要点,现场提问交流。

天明村监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监督工作的责任。今后,监督委员会将与人大代表协同联动,推动监督模式从过去的“事后检查”,转向“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审计”的全过程覆盖。同时重点关注集体资产的流转、处置等关键环节,切实防范资产流失风险。

据介绍,此次专题学习会只是天明村推动《条例》落地的第一步。接下来,天明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将以此次学习为起点,组织驻站人大代表深入田间地头、村民家中,用“大白话”解读《条例》,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强化跟踪问效,对本村集体资产台账、合同档案进行全面“法律体检”,确保集体资产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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