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_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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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3月30日,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云凯、区政府副区长李萍参加。

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3月30日,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内容,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听取了关于巴南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明确了本次执法检查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事关民生福祉与区域长远发展。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法治力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之源、发展之基。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环节精准发力,准确把握执法检查核心内容,依法推动解决制约法规实施、影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安全保障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责任担当,筑牢思想根基,加强协同联动,凝聚上下贯通、同向发力的监督合力。要坚持求真务实,狠抓成果转化,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以严实作风保障检查实效,充分展现人大担当作为、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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