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九届〕第42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贾晖同志辞去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4月25日重庆届人大常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贾晖同志辞去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报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ICP备案:渝ICP备12007155号
国际联网备案:渝公网安备 50011302001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