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沈行军为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陈波为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惠民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
张兴来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锋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涂恩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娄婷(女)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木洞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炳灿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一品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陈姣的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惠民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江渝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审判员职务;
谭杨(女)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贾敏敏(女)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审判员职务;
郑明洁(女)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德锋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审判员职务;
卢再祥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金宏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平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姚成福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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