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要闻动态 > 正文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  cqbnrd.gov.cn  2020/8/12  来源: 本站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字体: 】  【打印此文



7月23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能兵主持会议,副主任何平、廖渝川、邓世军、朱作芳、梁挺参加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徐江海,区法院院长蒋友波及区监委、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莲花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胡能兵作了讲话。

就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胡能兵指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监督工作。开展这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是适应我区水污染防治严峻形势、促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现实要求。他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针对存在的问题,以更加负责的态度,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补齐明显短板,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积极营造全区协同护水治水的良好氛围,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推进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就人大莲花街道工委的设立,胡能兵指出,人大莲花街道工委的设立,能有效将街道的工作纳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范围,将街道办事处和政府所属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置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下,将有效延伸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的监督职能,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街道办事处和政府所属部门派出机构依法行政。同时,也能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更加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他要求,区人大相关委室要切实做好同相关单位的对接,按程序依法做好人大莲花街道工委设立后的各项工作,包括代表的拆分,人员的配备,业务培训工作的开展等。(蔡 崧  袁 倩)

相关链接